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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本土小學堂-教學活動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參加對象
公私立各國民小學對本土教學有興趣之教師、代理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實習教師及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參加。
*實施方式
一、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本土教育為主軸,發展各相關領域或跨領域社群之教案皆可為徵選內容。
二、教學活動設計可採主題統整式,亦可著重於概念、知識、社會統整等領域統整及跨領域等模式。
三、授課節數不拘(以3-6節為宜),以能完成一個完整活動、教學單元或幾個小單元的組合為原則。
四、參賽作品格式:
(一)稿件版面設定以A4規格由左至右橫打,並以中文MS-Word97以上版本編寫,不接受手寫稿,內頁文字以12點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文字、邊界(上下2.54cm,左右3.17cm)。
(二)收件日期:10月31日前註明「臺北市本土小學堂-教學活動教案甄選」,附件一報名表、附件二授權同意書及教案作品3份郵寄掛號送達臺北市鄉土教育中心(108臺北市萬華區廣州街101號)或公文聯絡箱送達(056老松國小),另教案電子檔傳送至hcec.tp@msa.hinet.net,聯絡電話:02-23361704分機20。
(三)評選方式:聘請本土教育專家學者或具本土教學推動經驗之國小教師擔任評審,評審分三階段-形式審查、初審與決審。形式審查不通過者,不予進入初選;初審與決審之評選係參考評審要點進行審查。
(四)評選要點:教案撰寫之正確性與完整性(20﹪)、教學題材內容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之程度(30﹪)、教學創意(20﹪)、教學題材能啟發學童思想並能擴展其視野(15﹪)、課程實施可行性(15﹪)。
五、獎勵方式
有關得獎作品之獎勵方式擬依各縣市政府敍獎額度辧理。
六、每件作品之作者可為個人或數人共同創作,惟每件作品之作者至多以三人為限。大專院校教育相關學系學生需於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二)檢附系上教授親筆簽名,投稿作品需為未曾獲得其他相關單位補助,且未曾於任何競賽活動中獲獎或發表之作品。
七、投稿作品以自行設計為主,舉凡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不得有抄襲情事,若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查證屬實者,除取消作品得獎資格,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八、為求評審過程之公正,教材設計作品上請勿顯示作者姓名。
九、投稿作品需簽署著作權同意授權書;得獎之優良教案設計及學習單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為教育推廣之目的,以收錄、展示、重製、公佈網站等方式使用。
十、投稿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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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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